電子計價秤因其快速稱量、性能穩定可靠、操作使用方便、提高交易速度等優點,因而在集貿市場中得到廣泛使用。然而,有不良經營者在使用作弊功能電子秤時,通過篡改計量數據和稱重結果實現不當得利,侵害了消費者利益,造成了社會不公平的競爭和較大的社會輿情,成為社會不和諧的一部分。
1 計量的安全性
為了滿足計量要求而必須達到的技術要求,重點關注防欺騙性以及強制性標記和說明性標記等。
(1)配置和使用的電子計價秤,在秤體明顯易見位置有“本秤不具備欺騙性使用的特性”的字樣。
(2)對影響到量值和計量性能的部位應有鉛封,在不破壞鉛封的情況下不能對秤進行與計量性能有關的參數進行調整。
(3)鉛封不能破壞和拆下,鉛封破壞后,合格即失效。
(4)電子計價秤不允許配備輔助指示裝置,不允許安裝擴展顯示裝置,檢定分度值與實際檢定分度值相等。
(5)計量法制標志和計量器具標識符合要求,具有出廠檢定合格證明。
(6)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具有檢定機構的鉛封及檢定合格標志和檢定合格證明。
2 經營者規范使用
經營者規范購買和使用電子計價秤,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具有主體責任。經營者配置電子計價秤,應當根據 《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規定的要求,選擇合適的準確度等級、最大秤量和檢定分度值的電子計價秤,并經檢定合格后方可用于稱重交易使用。
(1)經營者使用電子計價秤,必須依法登記備案并向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申請檢定。
(2)經營者不得使用未經檢定、檢定不合格、超過檢定周期,以及無鉛封、無檢定合格標志、無檢定合格證明的電子計價秤,不得破壞鉛封。
(3)經營者在使用電子計價秤進行稱重計量交易時,必須把電子計價秤放置在平穩堅實的平臺上,明示操作過程,稱量結果容易被消費者讀取并認可。
3 計量檢定
正確理解和規范執行計量檢定規程,從嚴、從實抓好檢定質量,及時上報計量違法行為是關鍵。技術機構應做到以下幾點:
(1)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計量檢定規程。
(2)對不符合計量安全性要求的,特別是無鉛封及鉛封信息無法識別的,按不合格處理。
(3)對于檢定分度值與實際檢定分度值不一致的,按不合格處理。
(4)對于中準確度等級的秤,檢定分度值過小,經計算,檢定分度數大于10000 的,按不合格處理。
(5)只有當秤通過了通用技術要求的檢查后,才進行其他項目的檢定。否則,檢定中止,出具檢定結果通知書。
(6)檢定合格的,必須施加檢定機構的鉛封(目的是為了有效預防作弊,區分首次檢定還是后續檢定的秤)、粘貼檢定合格標志、出具檢定證書。
檢定不合格的,出具檢定結果通知書,并注明不合格項目。
4 電子計價秤的修理
計量管理部門必須重視和加強修理環節的管理,對從業人員加強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教育,杜絕在修理環節破壞鉛封,更換芯片,加裝遙控接收
人作整程序,為作弊提供方便。
4 電子計價秤的修理
計量管理部門必須重視和加強修理環節的管理,對從業人員加強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教育,杜絕在修理環節破壞鉛封,更換芯片,加裝遙控接收設備,植入作弊程序,為作弊提供方便。
(1)修理電子計價秤,從事相關活動必須有固定的場所,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設施、檢驗條件技術人員等,并滿足安全要求。
(2)修理電子計價秤,不得改變其出廠設置,不得調整其量值和與計量性能有關的參數。
(3)修理后的電子計價秤由修理者進行檢定,保證產品計量性能合格,并對合格產品出具產品合格證。
(4)經修理者檢定合格的電子秤,可以由修理者向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申請檢定。必須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合格且實施鉛封,粘貼檢定合格的標志并取得檢定合格的證明才能使用。
5 鉛封被破壞的處理
如果鉛封被破壞,直接判定為不合格。如有必要,應打開進行內部檢查,從型式評價報告,查驗關鍵零部件的變化。
(1)重點檢查電子芯片有沒有被更換。更換電子芯片,可以通過預設的按鈕或修改密碼,隨時調整電子秤的狀態,達到作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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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查有沒有安裝遙控接收器。安裝遙控接收器,可以通過手中的遙控隨時修改稱量結果。
6 計量監督檢查
計量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是集貿市場電子計價秤合理配置和規范使用的最后防線。要加大對電子計價秤首次檢定的監管力度,做實登記備案,加大執法力度。
(1)市場監督計量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集貿市場使用的電子計價秤實施監督檢查。
(2)集貿市場應當設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對設置的公平秤根據 《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對照食品品種、價格檔次,稱重范圍和負偏差的要求,從檢定分度值、最大稱量進行符合性評價。公平秤應當具有檢定合格標志、鉛封完好,具有有效的檢定合格證明。
(3)對經營者使用的電子計價秤,重點查看電子計價秤是否放置在平穩堅實的平臺上,明示操作過程,稱量結果方便讀取。檢定合格標志、鉛封是否有效完好,具有有效的檢定合格證明。
(4)市場監督計量行政主管部門建立集貿市場電子計價秤使用單位管理檔案,監督檢查經營者建立健全計量管理制度和消費者保護制度。
(5)市場監督計量行政主管部門對違反國家計量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查處。